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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务员培训宜采用学分制 | |||||
| 作者:石义全 王… 文章来源: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4-4-21 | |||||
| 培训制度是公务员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公务员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的一条重要途径。但目前公务员培训中,普遍存在"调训难"的问题,造成这一问题的主要因素是工学矛盾突出。由于各单位受人员编制限制,大都是一岗一人,各司其职,一旦公务员脱产参加培训,其分管的工作就只能停下来。鉴于这种情况,送学单位往往随机派一些非重点岗位人员或非骨干人员参加培训,如此"派公差"使个别人成为"受训专业户",其他人则长期得不到培训。另外还存在公务员学习自觉性不高的问题。当前,公务员在培训学习中的兴趣和自觉性不高,学习空气不浓,玩风太盛,"混子"现象较为明显。造成这种状况的主要原因就是没有建立严格的培训制度,公务员缺乏培训学习的压力和动力。为此建议是否建立和实施培训学分制度,规定每人每年应达到的学分标准,同时把培训学分与公务员选拔使用结合起来,使公务员既有压力又有动力,以激发广大公务员的学习积极性,促进国家公务员培训工作的开展。 学分登记是一项严肃且政策性很强的工作,这项工作做好了,将会推动国家公务员培训的进一步开展,否则,就会使学分制流于形式,影响公务员培训的有效开展。因此,确保学分登记的客观性、准确性是保证学分登记制度具有生命力的关键。学分登记工作应注意以下几点: 1.学分登记要重视凭据 登记学分时,一定要见到真凭实据,如培训结业证书、课程合格证书等,凭据的复印件要收入学分登记档案,在一定时期内保存。 2.要增加登分的透明度 为了确保学分登记的准确度,并对每一个公务员负责,一定要增加学分的透明度。在每年的学分汇总前,要向公务员公开学分、共同监督,在确认没有异议后,才能认可。 3.要加强培训学分制的配套建设 国家公务员培训学分的登记管理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相应的管理部门统一负责,建立健全公务员培训学分登记档案和相关制度,同时还要把公务员培训学分与年度考核和职务晋升挂起钩来,使其成为公务员培训管理的重要手段,以促进国家公务员培训工作的开展。在年度考核中,应把公务员培训学分完成情况列为考核的内容之一,凡没有完成学分指标的,考核结果不能定为优秀等次,甚至对培训表现较差,学分较低的不能定为称职等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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