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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太祖杀驸马护茶税 | |||||
| 作者:伏杰 文章来源:中国税务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7-28 | |||||
| 明朝初期,茶税是仅次于田赋、盐税的第三大税种。《明史·食货志》记载:“(明)初,太祖令商人于产茶地买茶,纳钱(税)请引(贩运凭证)。(每)引茶百斤,输(税)钱二百。”茶税成为重要的商业税收。 当时,明朝政府还实行“以茶制番”、“易马卫边”的特殊政策。西北游牧民族对茶需求量很大,朝廷开展茶马交易,这样既可增收茶税,又可获取战马,巩固边防,具有特殊意义。明初,川陕等西北边疆省份的茶税收入大大高于江南,朝廷对西北地区茶税的征管也十分严格,制定了对偷逃茶税处罚十分严厉的法律规定:“凡犯私茶者,与私盐同罪。私茶出境,与关隘不讥(稽查)者,并论(处)死。” 然而,明太祖与马皇后所生的安庆公主的驸马欧阳伦,自恃皇亲国戚,大肆偷逃茶税,贩运私茶出境牟取暴利。《明史·列传九》记载:“(欧阳)伦颇不法。洪武末,茶禁方严,数遣私人贩茶出境。”对驸马这种明目张胆的违法行为,其所经驿站无不震惊。但封疆大吏为了自己的“乌纱帽”均不敢过问,这更助长了欧阳伦的气焰,甚至管家周保也动辄命令地方官吏征调数十辆民车,为他们运送私茶。一次,经过一个渡口,负责稽查走私的“河桥巡检司”不知其来头,依法进行检查,结果遭到辱骂和殴打。河桥小吏不堪其辱,气愤之下,上书明太祖告发驸马的违法行为。明太祖得知真情后,“大怒,赐伦死,保等皆伏诛。”其茶货全部被朝廷没收。明太祖铁面无私,严格执法,利于全国茶税的征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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