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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年税务大事         ★★★ 【字体:
1996年税务大事
作者:    文章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4-4-11
    1月21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坚决打击骗取出口退税严厉惩治金融和财税领域违法乱纪行为的决定》。
    1月24日,经国务院批准,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税收征管范围的意见》。
    3月17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其中提出要继续完善税制,完善税收征管制度和分税制。
    4月1日,中国将进口关税的算术平均税率从35.6%降至23%。
    4月7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出《关于促进企业技术进步有关财务税收问题的通知》。
    5月5日,中国与亚美尼亚政府签订关于避免对所得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
    6月3日,中国与牙买加政府签订关于避免对所得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
    同日,中国与冰岛政府签订关于避免对所得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
    同日,中国与立陶宛政府签订关于避免对所得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
    6月7日,中国与拉脱维亚政府签订关于避免对所得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
    6月25日,经国务院批准,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出《关于调整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物品进口税率的通知》。
    7月3日,中国与乌兹别克斯坦政府签订关于避免对所得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
    7月3日,国家税务总局印发《全国税收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
    9月12日,中国与孟加拉国政府签订关于避免对所得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
    l1月22日,人事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注册税务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
    12月2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朱熔基出席全国税务工作会议并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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