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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理论》专家讲义三         ★★★★ 【字体:
《税收理论》专家讲义三
作者:未知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5-11-15

2 税收的职能和作用

2.1  对税收职能的理解

2.1.1       税收职能概述

税收职能是指税收这种分配本身所固有的功能,它是指由税收本质所决定,内在于税收分配过程中的功能。税收职能可从两个方面考察:首先、税收作为政府提供公共品,满足社会公共需要的价值补偿所具有的功能;其次,税收作为政府履行职责的政策工具所具有的功能。税收的这种功能可概括为财政收入职能、调节经济职能、监督反映职能。

税收职能作为由税收本质所决定,内在于税收分配过程中的功能,具有内在性、客观性和稳定性特征。

1、税收职能的内在性

税收职能是税收本质所固有的内在属性。税收本质是国家为向社会提供公共品、对社会产品进行的强制、无偿和规范的分配。税收的这种本质属性.必然要体现在税收职能之中。税收职能与税收共生共存,不可分割。

2、税收职能的客观性

税收职能是客观存在的,它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税收职能的客观性是由税收职能的内在性所决定的。这种客观性,一方面表现在不论人们是自觉认识还是尚未充分认识它,是正确运用还是错误运用了它,税收的职能都依然存在。所不同的只是它所产生的社会影响有大有小、有好有坏而已;另一方面,税收职能的客观性,还表现在它要受到客观条件的制约。随着客观条件的变化,税收的职能还会在不同广度和不同的深度上得到不同的反映。例如,在自然经济和商品经济条件下。税收职能所反映的程度就具有明显的差异。

3、税收职能的稳定性

税收职能作为税收本质的一种固有属性,无论在内涵和外延方面都是稳定的,尽管人们对税收职能的认识有一个不断深入、运用能力有一个不断得到加强的过程.但它不会因为国家需要的变化而发生根本的改变。

2.1.2              西方经济学家对税收职能的认识

西方经济学家一般认为,税收有四个职能:

1.       筹集资金的职能: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和满足财政支出的主要手段。

2.       资源配置的职能:税收在筹集财政资金的过程中,客观上改变了经济资源原来的配置。西方学者认为,在市场有效的前提下,税收应尽量减少对资源配置的干扰;在市场失效的情况下,就要有目的地运用税收这一职能,改变原有的资源配置。

3.       再分配的职能:税收可以改变国民收入或社会财富的分配情况,从而适当调整由市场机制造成的收入分配不平等情况。

4.       经济稳定的职能:增加税收会减少私人消费支出;反之,减少税收会增加私人消费支出。通过改变私人的需求水平,税收可以稳定经济,发挥“内在稳定器“的自动调节功能。

 

2.1.3       我国学者对税收职能的认识

我国学者对税收职能的认识也是存在分歧的,大体上有以下几种观点:

1.       税收只有组织财政收入一个职能;

2.       税收具有组织财政收入和调节经济两个基本职能;

3.       税收具有组织财政收入、调节经济和反映监督三个基本职能;

4.       税收具有筹集资金、调节经济、贯彻社会政策和反映监督四个基本职能。

应该说,以上四种观点各有一定的道理,其中第三种观点得到了较普遍的认同。

2.2  税收职能的内容

2.2.1       财政收入职能

财政收入职能,即税收是国家强制地、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手段,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保证。这是税收最原始、最基本的职能。

税收组织财政收入的职能是由税收的本质所决定的,正因为税收具有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的本质特征,才使它成为国家取得财政收入最直接、最有效、最可靠的手段,税收“三性”,使税收在保证财政收入的稳定、及时、均衡、可靠等方面远远超越其他财政收入形式。

税收财政职能发挥,要处理好有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税收在财政收入中的地位

税收组织财政收入职能的发挥程度,首先取决于税收在财政收入中的地位。如果税收比重过低,意味着人们把较多的财政收入任务放在其他收入形式上,税收筹集资金功能的发挥不可能充分;而当税收成为最主要财政收入形式后,意味着税收受到人们的普遍重视,其组织财政收入职能才会有较大程度的发挥。

 

二、税收(财政收入)总量

当税收确立其最主要财政收入形式的地位后,税收总量的确定,实际上就是财政收入总量的确定。这个总量的确定,应坚持满足国家履行职能的需要,又不能超过社会经济负担能力的原则。

 

三、税收筹集资金的形式结构

税收组织财政收入职能的发挥,总要借助若干个具体的税种,这就牵涉税种形式结构的问题。税种形式结构问题包括税种数量和各税种在税收总额中所占的地位等问题,科学合理的税种结构有利于发挥税收组织财政收入的职能,关于这方面的问题我们将在以后的章节中作进一步的讨论。

 

2.2.2              调节经济职能

税收调节经济的职能是指税收反作用于经济的职能,指税收在参与分配、组织财政收入过程中,调节经济运行、协调经济比例、刺激经济效率、服务于特定经济目标的能力。税收调节经济职能有广义和狭义两种解释。广义税收调节包括直接调节和间接调节。直接调节可以直接改变国民收入分配比例,间接调节则是利用税收分配,改善纳税人或负税人的物质利益,以此诱导其调整自己的经营活动,按国家要求的方向努力。狭义税收调节仅指间接调节。

税收调节经济的范围相当广泛,能覆盖社会再生产的各个环节,社会经济生活的各个角落,因而在国家调控经济的体系中,居于重要地位,是掌握在国家手中的最重要的经济杠杆。

税收调节经济职能发挥的直接依据是国家确定的一定时期的经济计划目标和经济政策,如产业政策、分配政策、投资政策、区域发展政策等。当然,决定调节功能发挥作用的最终根据是各种经济规律,国家确定的各项政策和计划目标符合客观经济规律,就为税收调节经济职能的发挥提供了前提和基础。

 

2.2.3       反映监督职能

反映监督职能是税收对整个经济生活和税收征纳情况实行有效的反映和监督的功能。税收在参与分配过程中,涉及到国民经济的各个部门和社会再生产的各个环节,税收的数量和构成必然反映出社会经济各个方面的状况,反映出各部门比例关系和社会再生产各个环节是否协调。

税收还能够反映纳税人产品结构、销售状况、成本水平、企业纯收入等方面的信息,国家通过税务登记、税源调查与预测、纳税检查等,可以加强对纳税人经济活动的检查和监督,确保国家财政收入。

税收反映监督职能的发挥,与税收分配范畴自身的特点是分不开的,税收涉及面广、综合性强,无论是宏观经济比例还是微观经济中的问题,都会在税收上有所反映。深入研究税收反映经济运行状况的信息指标,特别是一些先行指标,能为国家经济决策提供更为科学、可靠的依据。

 

2.3  税收的作用

2.3.1 税收作用概述

税收的作用是指税收职能在一定社会经济条件下的具体运用所反映出来的效应或效果,是税收内在职能的外在表现,常常受社会客观条件以及税收具体制度的制约,不同的社会制度,不同的生产力发展水平,不同的经济运行模式,以及人们对税收作用的主观认识,都会影响税收作用的发挥,造成税收的具体作用在广度和深度上存在差异。

 

2.3.2 我国不同历史时期税收发挥的作用

一、新中国成立初期税收的作用

新中国成立之初,经济基础非常薄弱,国家财政极为困难,再加上投机商人引发了物价波动的浪潮,为了克服财政困难,消灭预算赤字,平抑物价,政府统一全国税政,广泛开辟税源,充实和加强税务机构,到1951年,终于实现了收支平衡,略有赢余把国家财政置于稳固可靠的基础之上。与此同时,随着税收收入的增加,财政支出的规模和结构有了很大改善,为之后的大规模经济建设奠定了基础。

总之,这一时期的税收,在消灭预算赤字、平抑市场物价、恢复国民经济、争取整个财政经济状况的根本好转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二、社会主义过渡时期税收的作用

社会主义过渡时期的总任务,是要逐步实现社会主义的“三大改造”,因此,这个时期的税收,根据“公私区别对待,繁简不同”的原则,在配合“三大改造”,保护和发展社会主义、半社会主义经济,有步骤、有条件、有区别地利用、限制和改造资本主义工商业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例如,在批发商业中对私商征税,对国有商业不征税,帮助社会主义国有经济迅速占领了商业批发市场;对当时新成立的手工业合作社给予不同程度的减税,并将所减税金转作合作社公共积累,从而使个体手工业迅速走上合作社道路;等等。

 

三、计划经济时期税收的作用

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基础奠定后的1957年至1978年的22年间,由于受高度集中型计划经济体制的制约,加以受“左”的思想影响,税收作用的发挥.受到很大限制,并且是不断遭受贬损的。但是,在中央领导和广大税务干部抵制下,税收在为国家集中大量财政资金,保证生产建设的资金需要中,仍是起到了重要作用的,同时,在与价格杠杆相互配合,调节社会经济活动,促进企业改善经营管理,加强经济核算,提高经济效益,发展社会主义经济等方面,也起到了一定作用。

197812月党的十一届二中全会以后,随着改革开放的深人,逐步摆脱了旧的传统体制观念,提出建立适应有计划商品经济发展的计划经济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的经济体制和运行机制,经济条件起了重大的变化,税收越来越得到人们重视.税收作用日益扩大。特别是1992l0月党的十四大确定要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后,经济形势的新的重大变化,税收可以起的作用更为扩大。

2.3.3 市场经济条件下税收的作用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税收的作用主要有:

一、组织财政收入的作用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税收成为我国财政收入的主要形式,税收收入逐年大幅度上升,税收组织财政收入的作用,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   税收来源的广泛性。

税收不仅可以对流转额征税,还可以对各种收益、资源、财产、行为征税;不仅可以对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征税,还可以对外资企业、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征税;等等。税收保证财政收入来源的广泛性,是其他任何一种财政收入形式不能比拟的。

(二)   税收收入的及时性、稳定性和可靠性。

由于税收具有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的特征,因此税收就把财政收入建立在及时、稳定、可靠的基础之上,成为国家满足公共需要的主要财力保障。

 

二、配置资源的作用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对资源配置起主导作用,但市场配置资源,也有它的局限性,可能出现市场失灵(如无法提供公共产品、外部效应、自然垄断等)。这时,就有必要通过税收保证公共产品的提供,以税收纠正外部效应,以税收配合价格调节具有自然垄断性质的企业和行业的生产,使资源配置更加有效。

 

三、调节需求总量的作用

税收对需求总量进行调节,以促进经济稳定,其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运用税收对经济的内在稳定功能,自动调节总需求。累进所得税制可以在需求过热时,随着国民收入的增加而自动增加课税,以抑制过度的总需求;反之,亦然。从而,起到自动调节社会总需求的作用。

(二)根据经济情况变化,制定相机抉择的税收政策来实现经济稳定。在总需求过度引起经济膨胀时,选择紧缩性的税收政策,包括提高税率、增加税种、取消某些税收减免等,扩大征税以减少企业和个人的可支配收入,压缩社会总需求,达到经济稳定的目的;反之,则采取扩张性的税收政策,如降低税率、减少税种、增加某些税收减免等,减少征税以增加企业和个人的可支配收入,刺激社会总需求,达到经济稳定的目的。

 

四、调节经济结构的作用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税收对改善国民经济结构发挥着重要作用,具体表现在:

(一)促进产业结构合理化。税收涉及面广,通过合理设置税种,确定税率,可以鼓励薄弱部门的发展,限制畸形部门的发展,实现国家的产业政策。

(二)促进产品结构合理化。通过税收配合国家价格政策,运用高低不同的税率,调节产品之间的利润差别,促进产品结构合理化。

(三)促进消费结构的合理化。通过对生活必须消费品和奢侈消费品采取区别对待的税收政策,促进消费结构的合理化。

此外,通过税收调节,还可以促进社会经济组织结构、流通交换结构等的合理化,同学们可以自己对此做出总结归纳。

 

五、调节收入分配的作用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由市场决定的分配机制,不可避免地会拉大收入分配上的差距,客观上要求通过税收调节,缩小这种收入差距。税收在调节收入分配方面的作用,具体表现在以下两方面:

(一)公平收入分配。通过开征个人所得税、遗产税等,可以适当调节个人间的收入水平,缓解社会分配不公的矛盾,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二)鼓励平等竞争。在市场机制失灵的情况下,由于价格、资源等外部因素引起的不平等竞争,需要通过税收进行合理调节,以创造平等竞争的经济环境,促进经济的稳定和发展。

 

六、保护国家权益的作用

税收是对外开放进程中保护国家权益的重要手段。税收在这方面的作用,主要有:

(一)根据独立自主、平等互利的原则,与各国进行税收谈判,签定避免双重征税协定,以发展我国的对外贸易和国际经济技术交往。

(二)根据国家经济建设发展的需要,对进口商品征收进口关税,保护国内市场和幼稚产业,维护国家的经济独立和经济利益。

(三)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对某些出口产品征收出口关税,以限制国内紧缺资源的外流,保证国内生产、生活的需要。

(四)为扩大出口,实行出口退税制度,鼓励国内产品走向国际市场,增强出口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

(五)根据发展生产和技术进步的需要,实行税收优惠政策,鼓励引进国外资金、技术和设备,加速我国经济的发展。

(六)对外国人和外国企业来源于我国的收入和所得征收所得税,维护国家主权和利益。

 

七、监督经济活动的作用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在根本利益一致的基础上仍然存在着整体利益与局部利益、长远利益与眼前利益的矛盾,因此,必须加强税收监督,督促纳税人依法履行纳税义务,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具体有:

(一)保证税收组织财政收入任务的圆满完成。随着我国经济形势的不断发展,出现了一些偷逃税款的现象,使国家财政收入遭受严重损失,因此,必须加强税收监督,严肃税收法令和纳税纪律,才能保证税收组织财政收入任务的顺利完成。

(二)保证经济杠杆作用的充分发挥。通过税收监督,可以了解税收政策的效应,有利于协调税收活动同整个宏观经济的运行相吻合,更好地发挥税收调节经济的作用;同时,将搜集到的税收信息及时传递给企业,可以使税收更好地发挥促进企业加强经济核算、提高经济效益的作用。

(三)保证国家税法的正确贯彻执行。通过税收监督,可以揭露、制止和查处违反国家税法的行为,增强纳税人依法纳税的自觉性,从而保证国家税法得到正确的贯彻执行。

(四)保证社会经济运行的良好秩序。通过税收监督,积极配合公安、司法、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自觉维护社会主义财经纪律,保证社会经济运行的良好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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