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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怎样编制农业税收计划? | |||||
| 作者:未知 文章来源:网上搜集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5-7-14 | |||||
| 编制农业税收计划的方法如下: (1)农业税。国家对农业税采取核定常年产量、依率计征、依法减免,稳定负担的政策。60年代初国家核定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税收计划任务至今未变。在正常情况下,国家对各地下达年度农业税收计划指标(金额)不变,但基层征收机关农业税征收年度计划要根据计税土地增减变化作相应调整。农业税计税本位是粮食,计税价格随国家粮食定购价的提高,计算农业税应调整金额。农业税收入与农业生产紧密相关,受自然灾害影响较大,所以,各级农业税收计划都要留有一定余地。 (2)农业特产税。主要以近几年农业特产品生产量和价格为计算依据,在算帐的基础上,参照购销情况,同时考虑各地税源稳定性和征收基础等方面的差别,进行必要的调整,加以确定,使计划比较符合实际,能够顺利实现。 (3)耕地占用税。编制耕地占用税计划,以国家非农业建设占地计划为依据,同时参照国家基本建设计划,以及近几年的减免税情况,加以确定。 (4)契税。主要根据房产转移变动情况,房产交易面积、交易金额等内容计算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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