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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重点税源管理的思考            【字体:
完善重点税源管理的思考
作者:方书涛    文章来源:中税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5-10-19
  重点税源管理是税务机关通过各种方式,调查、分析重点税源变化,及时、准确
掌握应征税款的规模与分布的一项贯穿税收征管全过程的综合性业务工作。通过探索
与实践,我们已建立起一个比较完整的重点税源管理体系,推进了税收征管工作的开
展。但重点税源管理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制约了重点税源管理的工作效能的发挥,需
要我们进行研究和分析,提出应对措施与意见。

  一、重点税源管理的概念及基本运行

  重点税源管理是税务机关通过各种方式,调查、分析重点税源变化,及时、准确
掌握应征税款的规模与分布的一项贯穿税收征管全过程的综合性业务工作,是税源监
控的重要组成部分及核心内容。重点税源管理也是建立新型征纳关系、实现征管程序
简捷高效、保证税款及时足额入库的重要前提。

  目前,重点税源管理主要依托信息管理系统,对重点税源类型核定、税款征收以
及指标汇总等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的监管,实行市、区、所三级管理。重点税源的核
定遵循确保收入比重,兼顾分布结构的原则。在保证重点税源收入规模和比重超过总
体税收收入60%的基础上,注重重点税源的分布结构符合总体的税种构成和行业构
成特点,并与区域经济及总体收入的发展、变化相一致。同时,依托税务信息管理系
统的数据库,建立重点税源台帐,反映特定时期重点税源的税款入库、税款提退以及
各个税种的征收情况。在此基础上,对重点税源的相关指标进行分类、汇总和分析、
评价。

  二、目前重点税源管理存在的问题

  通过不断规范重点税源管理制度、拓宽数据来源渠道、改进收入分析方法,我们
已建立起一个比较完整的重点税源管理体系,在掌握监控范围、反映税源动向、提供
管理依据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是,重点税源管理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制约了
重点税源管理的工作效能的发挥。

  (一)重点税源信息失控

  目前,重点税源管理中存在报表繁多、数据重复、口径不统一等问题,影响了企
业申报数据的准确性与应用价值,例如,企业在依法按期进行纳税申报时,还要填制
并报送重点户报表,由于报表中的内容主要为企业各项财务指标以及流转税和地方各
税种,而在地税、国税的征收信息库中都有相应数据,这就造成了重复填报,不仅增
加了企业财务人员的工作负担,同时也极易造成申报数据的不准确。加之部分企业对
重点税源管理的重视程度不够,税务机关又缺乏相应的制约和评价机制,且过分注重
数据分析,忽视对数据质量的考证,最终导致了重点税源管理中信息的失控。

  (二)重点税源管理处于被动状态

  目前,税务机关掌握的重点税源信息主要依赖于企业报送的数据、信息,与纳税
人直接的联系极少,无法及时、准确地掌握税源信息及经营动向, 而只是进行事后
分析,使重点税源监控工作出现较长的时滞,致使监控效率低下。

  (三)在重点税源的管理层次上,部门、税种多头管理,一定程度上造成效率低
下。

  目前重点税源的管理在层次上分为市重点企业、区级重点企业、所级重点企业,
在税种管理上分别存在着流转税、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地方税重点企业。这种多头
管理的局面一方面造成了某个部门只关心本税种的重点企业,面对该企业的其它税收
情况可以不掌握,形成了管理的片面化,无法全面评估、衡量企业。另一方面,作为
最终直接管理者的基层税务所将大量精力花费在制作各种报表上,做了许多重复工作,
影响了工作效率。

  三、加强重点税源管理的对策与建议

  (一)依托信息化,构建和完善口径统一、体系完备的重点税源管理体系

  北京地税已经实现"四网一库加安全"的信息化建设目标。

  在此基础上,应完善与各部门尤其是国税、工商、房土局等部门数据的共享与交
换。企业征期申报后,重点税源管理系统可通过权限设置、数据集取等功能,从相关
数据库中任意采集数据,生成重点税源报表,实现企业一次申报,数据多次利用。进
而健全重点税源管理系统,实现重点税源的确认、分析以及查询等功能的灵活运用。
既可以保证数据的完整性、可比性,基本准确性以及报送的及时性,同时也减轻了企
业的负担,从而有效地避免了信息失控现象的出现。

  (二)变被动接受信息为主动了解信息

  一是建立重点税源转移监控机制。重点税源在一个地区的税源构成中所占比重大,
其注销、转移等变动会对本地税源构成以及全市整体税源的分布产生较大影响,因此
应建立地税系统内部的重点税源转移监控机制,对重点税源的转入、转出情况以及纳
税情况进行不间断地跟踪监控和查询,实现各地区之间重点税源信息的传递与共享。
二是建立纳税人重大事项报告和跟踪服务制度。要求所控管的年纳税额在一定标准以
上的重点税源大户每季度初向税务部门报送《重大事项报告表》,此表内容涉及产业
政策变动、产业结构调整、合并、分立、转制、资产转(受)让、资产置换、股权转
(受)让、增资扩股、筹备上市、分红派息等重大事项。无论纳税人是否发生重大事
项,都按季度定时报送,或在发生重大事项时随时报送。与此同时,税务机关有针对
性地对重点税源企业进行定期走访,使税务机关能够更加及时地掌握企业的经营动态
和相关重大涉税信息。三是对特大重点税源,税务机关应与之建立固定的联系制度。
特别是在税收管理员制度全面推行后,要让经验丰富、业务能力强、政治素质较高的
管理员对重点税源进行管理,与企业进行经常的、不间断的联系,实施科学监控。联
系人员应密切关注企业长远发展规划和对税源的影响情况,通过对重点税源企业的有
效管理,及时了解税源的变化,实现税款的应收尽收、保证税款的及时入库。同时,
在重点税源管理中把为纳税人服务作为出发点,服务与管理并重,以赢得纳税人对我
们工作的支持,更好的强化重点税源的管理。

  (三)实现以所得类税管理为主的重点税源企业的统一集中管理

  所得类税能够比较全面地反映企业的经营情况,从税收对微观主体经济行为的影
响来看,所得类税的影响也大于流转税。所以以所得税为税种管理核心,尽管实施起
来难度较大,但是能够较为真实地掌握企业经营状况。实现重点税源统一管理后,可
以改变过去令出多门的局面,缓解基层税务所的工作压力,提高工作效率,全面掌握
企业的纳税情况。

  (四)实现所级重点税源管理监控、管理与检查三种职责的有效结合

  在目前税务机构体制不做调整的前提下,重点税源企业的最终直接管理者是基层
税务所。如果所一级实行职能细分,不仅会形成相互职责不清,工作程序复杂化,而
且在操作中根本缺乏基础。特别是监控、管理如果没有检查的有效支持,那么这两项
工作将流于形式化和表面化。因此,赋予直接管理者三项统一的职责,既有管理权,
又有检查权;既有利于工作的进行,同时也有利于企业的纳税需求。这种管理模式将
赋予直接管理者很大的权力。因此首先要求管理者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其次要建立
一种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以保证管理、监控的公正性、廉政性。


文章录入:kevin    责任编辑:kev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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