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是: 中国税务教育网 >> 税务频道 >> 数字税务 >> 文章正文 用户登录 新用户注册
信息化为税收管理提供有力支撑           ★★★ 【字体:
信息化为税收管理提供有力支撑
作者:郭瑞轩    文章来源:中国税务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18
     截至2006年底,全国国税系统基本全部完成了综合征管软件省级集中推广应用,为金税工程三期建设奠定基础。

  一年来,税收信息化建设按照“省级集中”的模式,大力开展了应用系统建设、整合工作;合理配置和提升设备、网络、安全等基础设施;进一步扩大了数据的集中程度和范围,提高了数据利用率;初步建立了以国家税务总局呼叫中心为平台,省级运行维护为主要内容,面向税务系统内部,协调高效、安全可靠的税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体系,信息系统应用格局得到进一步优化。

  信息化建设总体思路确立国家税务总局在2006年7月25日召开的全国税务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会议上,总结交流了近几年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情况,研究部署金税工程三期建设。

  在总结多年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税务系统逐步确定了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的原则和目标:按照一体化原则,建立基于统一规范的应用系统平台,依托计算机网络,国家税务总局和省局高度集中处理信息,覆盖所有税种、所有工作环节、国地税局并与有关部门联网,包括征管业务、行政管理、外部信息、决策支持等四大系统的功能齐全、协调高效、信息共享、监控严密、安全稳定、保障有力的税收管理信息系统。以强化税收征收管理,为纳税人提供全面、优质的服务,并为国家宏观经济决策提供可靠的依据。

  应用系统建设稳步推进2006年,税收信息化工作继续以税务管理需要为主,通过不断完善,综合征管软件、增值税管理系统、出口退税管理系统继续为税收管理提供有力支撑,同时,根据各种税收政策调整,积极开展了税控收款机、货运发票管理系统、增值税专用发票新版稽核系统、防伪税控网络版系统、成品油以进控销系统、机动车辆税收一条龙、执法责任制系统、财务、人事、办公等应用系统的开发、试点和应用工作,对税务管理工作的支撑力度不断加大。

  首先,在全国范围内逐步统一综合征管软件。2006年国税系统在全国范围内大力推行国家税务总局统一开发的总局综合征管软件。到2006年底,全国国税系统基本全部完成了国家税务总局统一综合征管软件的推广应用。此外,为了进一步规范地税系统综合征管软件,国家税务总局在广东版征管软件的基础上进行了优化,在内蒙古、山西、四川、新疆等地开展了推广工作。 

  与此同时,优化增值税管理系统,进一步提高增值税管理水平。2006年,在成功实施增值税管理信息系统的基础上,税务系统继续以增值税申报纳税“一窗式”管理为突破口,将纳税申报审核与发票交叉稽核统一起来,加强票表审核比对,实现增值税管理信息系统与综合征管信息系统之间的工作联系和信息共享,充分发挥了增值税专用发票“防伪控税”的作用。逐步实现对海关完税凭证、货物运输发票、废旧物资发票、农副产品发票和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的稽核比对。

  为了缩短增值税专用发票稽核系统比对时间,税务系统对稽核软件进行了升级,由三级稽核改为国家税务总局和省局两级稽核、以省级集中模式运行。2006年底前,全国已基本完成了防伪税控网络版系统的省级集中工作。

  为加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普通发票的管理,在原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上增加了开具普通发票和废旧物资发票等功能,简称为“一机多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原防伪税控开票系统上加载和升级软件就可以开具普通发票、废旧物资发票、专用发票。

  此外,积极调整完善各类应用系统,满足最新业务需要。不断满足税收政策的调整和业务管理的新需求是税收信息化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其中,为加强成品油零售单位增值税征收管理,国家税务总局开发了成品油以进控销系统。该系统依托专用发票稽核系统中的专用发票数据对成品油零售企业进行评估。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机动车辆税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组织力量对目前全国正在使用的车辆购置税征管软件进行了修改,使其适应税收一条龙的要求。个人所得税管理信息系统开发、试点工作顺利开展,依托信息化手段加强对高收入者的档案管理,推进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开具工作。

  另外,大力推动应用系统整合工作。综合征管软件、增值税管理系统、出口退税管理系统是税务系统业务应用中的三大系统。由于缺乏统一规划,三大系统之间存在着数据不共享、功能交叉重复等问题。在实际工作中一方面造成操作环节衔接不畅,存在管理漏洞;另一方面造成功能重复、操作繁杂。针对此问题,税务系统开展了三大应用系统整合工作,通过建立统一的数据交换平台和标准实现了三大系统的数据整合。

  强化数据分析利用

  2006年,税收信息化工作将数据处理和利用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根据各应用系统的运行情况和工作需要,分阶段地进行数据集中工作,逐步实现了国家税务总局统一推广的三大应用系统重要电子数据在省局、国家税务总局的集中存储和综合处理利用。截至目前,已实现了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数据、“四种票”数据(包括货物运输发票数据、废旧物资发票数据、海关完税凭证数据和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数据)、防伪税控系统数据、出口退税审核系统数据、出口退税各类单证数据、涉外企业所得税系统数据、车辆购置税数据和综合征管数据在内的主要业务数据及与外部交换、共享数据的集中处理,通过加强数据综合分析和挖掘利用,定期编发数据处理和分析报告,辅助领导决策,指导基层征管工作。利用各种数据开展税收经济分析、企业纳税评估等工作,查找征管薄弱环节,促进税源管理。

  此外,在确保机制、人员、制度保障的同时,强化基础设施建设。通过多年的信息化建设,税务系统积累了大量的信息资源,各类应用系统在税收管理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仍然存在大量应用系统功能交叉重复、信息资源共享程度低等问题,信息化格局有待进一步完善。2006年,按照金税工程三期一个平台、两级处理的规划,以“省级集中”为原则,重点对标准规范、设备网络、安全体系、运行维护体系等基础设施平台进行了信息资源的整合、升级和优化工作,税收信息化应用格局得到了进一步改善。 

文章录入:wzl    责任编辑:wzl 
  • 上一篇文章: 通州“一机多票”升级 普通发票监管初见成效

  • 下一篇文章: 没有了
  •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最新热点       最新推荐       相关文章
  • 高收入者参加税法培训 南宁首…

  • 粤个税网上申报系统开通 目前…

  • 土地增值下月开始正式征税 不…

  • 两法合并草案即将审议外企关…

  • 孔府家05年涉嫌偷税超过2900…

  • 2007:宏观调控政策消化年 物…

  • 中部六省有望享欠税豁免等优…

  • 加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税收征…

  • 利用扩大工资开支偷逃所得税…

  • 某房地产公司偷税案例分析

  •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