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税务教育网 >> 税务频道 >> 组织建设 >> 文章正文 用户登录 新用户注册
强化规范管理 落实执法责任 牢牢把握依法治税主线            【字体:
强化规范管理 落实执法责任 牢牢把握依法治税主线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不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5-7-12

 湖北省荆门市东宝区国税局地处荆门市象山大道,主要负责荆门中心城区及东宝区10个乡镇共500多户企业和5000多个体工商户的国税征管工作,年税收任务1.51亿元。区局成立之初,百业待举,工作纷繁芜杂,如何在短期内使一个人员组成复杂、基础差、底子薄的新摊子跟上全市工作节拍,适应现代税收管理的要求,实现跨越式发展,是摆在新班子面前的紧迫课题。为此,我们抓住依法治税试点这一契机,围绕强化规范管理、落实执法责任制做文章,把依法治税思想贯穿在税收工作的各个环节,构建了“一线”贯穿、“两轮”驱动的工作格局。通过重组岗责体系、规范工作流程、创新征管方式、实施考评追究,有效地促进了执法质量的全面提高、纳税秩序的明显好转及税收收入的稳步增长,依法治税工作收到了预期效果。区局2004年组织入库税收1.34亿元,同比增收2240万元,增长21%。2005年1-4月入库税收4500万元,比同期增收498万元,增长12%,保持了连续五年税收收入的持续增长。我们的主要作法是: 

    一、规范岗位职责,建立科学完备的岗责体系 

    构建科学完备的岗责体系,是规范税收执法、推进依法治税的重要前提。为此,我们在“三位一体”改革过程中,始终把这一工作放在首位,并以推行岗位责任制为重点,通过机构整合、岗责重组、权力制衡等措施,解决了管理滞后、效率不高、权责不清的问题,实现了管理体制的创新。 

    (一)整合机构,突出效率原则。近年来,我们按照集中征收、规范管理的要求,先后撤销了所辖的3个农村乡镇和城区各集贸市场征收点,将农村和集贸市场征管人员精减近2/3,人员全部集中到区局机关办公。并通过双向选择、人员分流,将在岗人员由184人减至126人。今年,我们又进一步规范了内部机构设置,通过资源整合、业务重组,不仅建立了一个城乡一体化、管理集约化的高效的征管新格局,而且大大降低了税收成本。同样的征管范围,现在在岗人员仅为改革前的62%,人头经费减少342万元。区局工作用车由改革前的23辆减少至5辆,车辆费用比改革前减少了60余万元,招待费、办公费及相关征管费用比改革前减少100余万元,税收成本总体下降48%。 

    (二)重组岗责,解决关键问题。机构整合仅仅是建立了一个外在的框架,要全面提高税收执法质量和效率,还必须科学设置岗位,合理界定工作职责,这既是依法治税工作的内在要求,也是落实执法责任制的关键所在。为此,我们迅速组织专班对各科室相应的工作职责和执法权限进行了重新修定和调整,并按征管工作流程和CTAIS操作要求设置岗位,因岗定人,以人定责,界定了各岗位的职责权限,制作了职位说明书,让每个岗位人员明确了自己“做什么”的问题。接着,我们根据每个岗位的不同职责,拟定了简便易行的工作规程,对每一岗位的步骤、时限、形式、标准、内容等进行了具体细化,提出了具体要求,让各岗位人员明确了“怎么做”的问题。之后,我们又对照职位说明书和岗位责任书,制定了相应的工作量化考核办法,以监督和考核各科室、各岗位及每个岗位责任人的职责履行情况,明确了“做得怎么样”的问题。 

    (三)制衡权力,建立制约机制。我们认为,在落实执法责任制的过程中,如果权力失衡,畸轻畸重,就不能使各要素、各资源有效配置,发挥综合作用,必将导致职权不对等。因此,我们在具体执法工作中首先打破管户制,严格按环节、流程做事,各岗位各负其责,严格行使相匹配的工作权限,使各科室、各岗位、各环节之间相互制约、制衡。其次,推行了“划片管理、责任到人、交叉检查、三重监督”责任制。即对不同类别、不同地段的纳税人划定范围由管理各岗实行分段管理;稽核岗对管理不到位的情况,如一个月以上未缴税户、漏征漏管户、偷逃抗税户、假停歇业户实施重点稽查;法规岗对强制措施、强制执行和行政处罚事项进行审核把关,并履行对管理、稽查环节的执法监督和延伸检查职能,包括对重点纳税户的税负调查、稽查个案复查、执法状况评估等;监察岗则对各岗位执法执纪行为的公正性和透明度进行跟踪监督、走访调查和综合评议,这样就形成了稽查监督管理,法规监督稽查,监察、法规考评督促管理、稽查到位的监督制约体系,使征、管、查等各环节间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相互促进的“链条”作用更加显现,有效解决了“疏于管理、淡化责任”的问题。 

    二、规范制度规程,形成有章可循的工作机制 

    为了将岗责体系进一步具体化、固定化和格式化,以建立有章可循的工作机制,我们从制度建设入手,建立规章、完善制度,并用制度管人、依规程管事,使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在制度规程的监督制约下更加规范有序。 
 
    一是结合实际,修改完善规程制度。今年初,区局按照总局关于建立落实税收执法“四个机制”的要求,结合市局下发的一系列税收规范管理办法,以实际需要为出发点,组织专班对原有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进行了全面、系统的修改和补充,重新制定了新的工作规程及管理制度,编印了一本约30余万字的《规范化管理制度汇编》,主要包括操作规程、量化考核、过错追究等80个规范日常管理与执法监督方面的制度规程,大到管理措施、操作规程、监控办法,小到工作时限、文书传递、扣分标准等,从文字到图表,从流程到操作,对每一个方面、每一个环节都作了详细地规定,内容详实、可操作性强,为执法人员提供了严密、统一的行为规范。如在CTAIS操作管理规定中,我们规定法定申报期过后,各CTAIS岗位都要对CTAIS运行操作情况进行梳理,对当月失踪户、停歇业户等必须按CTAIS监控流程操作到位,与之相关的稽核岗、发票岗、管理岗等都应按CTAIS反馈的信息严格履行工作职责,如果因某个环节所对应的岗位不作为,造成CTAIS运行阻滞不畅,则按每户(次)扣0.5分。同时,对负有连带责任的科长、主管局长也要严格按规定扣分,这样就使每个岗位、每个人的执法责任均体现在具体的考核办法中。规程制度的规范,从机制上促使执法人员自觉地按规章办事、按程序执法,不仅有效地遏制了办假停业、不加收滞纳金等违规现象的发生,而且从源头上杜绝了以税谋私的不廉行为。 

    二是狠抓落实,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再好的制度,不能执行,如同空中楼阁。如何采取措施,以保证规程的切实落实呢?首先,使规程制度与工作岗位职责结合起来。我们以落实责任为手段,将制度中的有关规定量化到各岗位工作要求之中,落实到班子成员、中层干部任职责任书及岗位人员职位说明书和岗位责任书,并进行按月量化考核、按季汇总奖惩,使规章制度真正成为全局人员普遍接受、自觉遵守的执法行为标准。其次,我们实行层级管理、责任连带。即规定每项工作差错和执法过错的发生,除了追究有关人员直接责任外,还追究相关和主管科长和局长的连带责任,使各层级人员的工作质量互相影响,结成利益共同片,有效地保证了各项制度执行有力、落实到位。如去年6月份,在CTAIS静、动态数据采集和录入工作中,个别小组有错录、漏审问题,区局一追到底,对责任人、分管科长以及负有连带责任的主管领导一并考核扣分。再次,考核兑现,保证执行制度具有生命力。即对制度、规程执行情况按月考核汇总,采取百分量化办法,折算扣分、扣奖,严格奖罚兑现。如上例CTAIS数据采集、滞纳金加收率扣分后,都相应地在发放CTAIS补助款和兑现季度奖时扣了款。制度的严格执行为督促各岗位人员规范执法提供了有力保证。 

    三、规范税收征管,创新严密有序的管理举措 

    规范工作规程,完善岗责体系,为规范税收征管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推动了全局税收征管改革的深入开展。在实际工作中,我们以先进科学的管理方式和管理举措作支撑,努力探索并积极创新税收征管方式,达到了以规范管理把依法治税工作引向深入的目的。 

    一是规范个体征管,创新税收分类管理模式。个体税收征管一直是困扰我们依法治税的一大难题,为此,我局改变过去传统单一的定税管理模式,全面推行个体税收分类管理办法。并根据个体户所属行业、建账建制情况及生产经营特点,将其划分为建账管理类、税控管理类、发票控管类、查定管理类和双定管理类等5个不同的管理类别,通过分类管理强化征管措施,促进税收执法的客观公正。区局推行个体税收分类管理后,每月入库个体工商户税收70万余元,每月增收10万余元。 

    二是规范乡税征管,改革农村税收管理方式。首先,根据集约化管理的要求,推行了集中征收模式。各乡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统一到办税大厅上门申报纳税,个体户一律到农村信用社网点报缴税款,小规模纳税人由上门申报纳税逐步下放到信用社网点报缴税款,这样既方便了纳税人就近申报纳税,又达到了集中征收、全面监控的目的。在此基础上,我局推行了个体税款预储办法。上半年,在漳河镇121户个体工商户中实施税款预储试点,税款预储推行后,信用社代收点根据定税清册按期划解入库,预储户按期申报率、入库率达到了100%。这一成功的试点给了我们很大启示:解决农村个体零散户、偏僻地区小额纳税户税收监控难的问题,推行税款预储不失为一条根本的好途径。之后,我们一鼓作气,将这一试点成果全面推广,在整个农村及城区外环线以外全面推行个体工商户税款预储,大大降低了税收成本,提高了征管效率,个体工商户按期申报率显著提高。 

    三是规范纳税评估,有效实施纳税管理监控。我局切实加强了对企业的纳税监控和规范管理,重点加强对丙类企业的控管,尤其强化了对纳税异常现象较为普遍的商贸企业的纳税评估和税收监控,通过纳税评估及时准确监控纳税人的税负及税源变动情况,按月测定行业平均税负和企业实际赋税率,通过对比分析和量化评估,及时发现纳税异常的疑点及原因,从而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大大减少了零申报、负申报现象,防止了税收隐性流失。今年以来,区局通过纳税评估共查补入库税款80多万元;对家电、摩托车等行业实行最低税负控管后,其增值税收入同比翻了一番;中商百货等3家大型商场,及市烟草公司实行纳税评估后,增值税增长了26%。 

    四是规范税收稽核,积极发挥以查促管作用。去年,市局决定收缩城区机构稽查权之后,区局在较短的时间内迅速转变稽查职能,很快实现了稽核工作向管理监控型方面的角色转变。对按期纳税的正常户实行动态监控,对纳税异常的非正常户实行重点监控,对漏征漏管户、虚假停业户、失踪户实行重点检查、集中整顿,做到重点明确、威慑有力。1-5月,区局通过对171户失踪户、29户漏管户、4户假停业户的稽核检查,共查补税款15万元;通过一次大规模的税收秩序整顿,督促城区和各乡镇所有纳税户均纳入CTAIS正常监控和管理之列。区局正常户监控面已达100%。同时,区局又组织力量对335户个体欠税户进行了重点查处,并对27户“钉子户”依法采取了税收强制执行措施,目前已查补入库税款6.67万元,促进了个体纳税秩序的明显好转。 

    五是规范发票控管,充分发挥以票控税作用。首先,在人员分工上,我们按照纳税人的用票方式,确定管理对象。如对小规模纳税人的日常税收管理,与普通发票管理岗人员挂钩,负责其日常征管;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日常税收管理,划归专票管理岗人员负责其日常征管,使发票管理与税收管理相融合,通过以票控税促进税收任务的全面完成。其次,在控管方式上,我们对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及个体工商户实行不同类别的票控管理。如对一般纳税人,我们实行专票的进、销项审核与企业纳税申报表、财务报表的审核“三同步”;对修理修配等使用行业定额发票的纳税人,我们要求其领购发票时按票面额先缴税款;对个体工商户使用销售发票,我们严格履行交(验)旧换新手续,通过对发票存根联的审核,监控其每月的实际销售额,对超过月定税的给予补税处理,并建议相关岗位适时调整月定税。再次,我们建立并严格执行发票使用登记制度,要求发票管理岗按月审核并登记纳税人的发票使用情况,及时将已开具发票的金额、发票起止号码等信息录入CTAIS,实现信息共享。纳税评估岗则对纳税人当期已开具发票的销售额与当期申报的销售额或当期核定的定额进行及时比对和案头分析,发现有异常情况的,责令纳税人申报补税,问题严重的移交稽核处理,这样有效保证了以票控税作用的充分发挥。去年以来,区局通过以票控税手段共查补税款22万余元,堵塞了税收征管漏洞。 

    四、规范责任机制,构筑内外并举的监督网络 

    落实执法责任,内外监督是前提,评议考核是手段,过错追究是保障。在强化执法责任、实施过错追究工作中,我们的主要作法是: 

    (一)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对内,我们加强对各岗位执法行为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督,认真执行重大税务案件集体审理制,要求分管领导和法规部门严把文书审核关,政策执行关和监督检查关。坚持不规范的制度不出台、不规范的文书不发出、不规范的结论不进户、不规范的案卷不立卷,将执法过错和执法风险降低在最低限度。同时,通过CTAIS系统全面监控税收征管质量和日常执法行为,对各执法岗位、各工作流程实施全过程监控和全方位监控,从根本上防范和杜绝了执法的随意性和不规范性。 

    对外,我们实行办税公开,坚持执法公示,加强社会监督。区局投入资金2万余元,在辖区各农村网点、集贸市场和商业地段设置大型办税公示牌15处,按月向纳税人公开各行业、各地段纳税人的定、缴、欠、停、罚等税收征管情况;设置举报箱12个,公布举报电话3部,聘请社会特邀监察员25人,发放《致纳税人的公开信》和执法问卷调查4000余份,召开纳税人座谈会和行风评议会5次,走访纳税人300余人次,受理并查处纳税人举报案件9起,收到了较为理想的监督效果。如纳税人反映白云大道某家俱店定税偏低,金虾巷几家个体户存在假停业现象等情况,区局均调查核实后进行了查处与纠正,同时向举报者及时反馈处理结果,并实行执法结果公示,执法过错追究,纳税人普遍感到满意。 

    (二)建立评议考核机制。一是通过召开纳税人座谈会,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与人大、司法、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的沟通,请社会各界定期对我局的执法状况进行评议,我局按评议结果对各执法岗人员进行综合考核。二是积极推行执法自查和执法评估制。区局配备专人负责日常考核,一人负责征管质量考核,一人负责综合督办考核,并按季开展执法自查和执法评估。每季要求各执法科室和执法岗位按季开展执法自查与互评,法规部门则随时进行执法抽查,定期向局务会提交季度评估报告,区局考核小组据此进行综合考核。考核结果通报后,还要求考核小组认真做好整改督办工作,督促各科室各岗位人员制定相应的整改补救措施和监控管理办法,预防执法偏差和执法过错的再度发生。 

    (三)健全责任追究机制。区局成立了专门的“执法过错责任追究领导小组”,负责对各科室各岗位的执法质量进行考核,对执法过错进行界定,并将汇总结果提交局务会讨论后予以通报,再由财务岗、监察岗等相关岗位按照局务会形成的责任追究意见及时对责任过错者予以扣发奖金、口头诫勉、通报批评、调离岗位、行政处理等,确保考核追究结果真正执行到位。据统计,去年以来,区局对假停业、漏征漏管、未按要求加收滞纳金、月底未按CTAIS要求对失踪户、停歇业户操作到位等工作差错和执法过错行为分别进行了责任追究,先后纠正不规范执法行为16起,责令退还纳税人现金2000元,通报批评1人次,口头诫勉21人次,取消年度评先资格1人,累计有170人次因执法过错或达不到工作要求被扣发津贴、奖金共计7000多元。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 上一篇文章: 浅议税务责任区及税收管理员制度

  • 下一篇文章: 深化税源精细化管理 积极建设效能国税
  •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最新热点       最新推荐       相关文章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出口…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机动车…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规范未达增…

  • 依税法和税收管理权限 受灾严…

  • 沪深交易所负责人就权证管理…

  • 中级财务管理公式汇总

  • 江苏关于《会计从业资格管理…

  • [天津市]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政…

  • 浙江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

  • 2005年《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

  •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