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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涉外税收服务水平 加快外向型经济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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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升涉外税收服务水平 加快外向型经济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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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不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5-7-12 |
按照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有关专家的定义,税收征管体系“金字塔” 从下至上依次是为纳税人服务、处理申报信息、进行税务稽查、查处偷逃税案件、追究法律责任,税收服务是这个 “金字塔”的基础,我市涉外税收比重已占到全市国税收入的四分之一,OECD组织也要求树立适应时代要求的"客户中心论"税收服务理念。为此,我们结合本地区的涉外税收工作现状和实践,在如何建立涉外税收服务体系方面作了一些思考和探索。
一、当前建立涉外税收服务体系的需求
盐城市经济最大的实际是人口多,经济总量小,产业结构不合理,工业化和经济国际化程度较低,我市所缺乏的如资金、技术、先进管理经验等要素,主要还是要通过扩大利用外资方式获得。一是以做大做强汽车和纺织两大产业为目标,做足利用韩资文章。加快推进东风悦达起亚汽车项目与韩商签定的扩能项目,确保悦达汽车扩产30万辆计划尽快投入实施。二是强攻大企业、大项目。重点是强化对国外大企业特别是世界500强企业的招商。当前外向型经济的特点决定涉外税收需要树立一切要从纳税人的角度考虑问题,有利于市场的正常运转,尽量减少对经济的扭曲的税收服务理念,建立配套服务体系,配合"主攻日韩、拓展欧美、抢抓台资、全面开放"的经济思路,逐步优化外商投资结构。2004年上半年全市新批外商投资企业69家,新批协议注册外资18919万美元,实际外商直接投资11914万美元,大项目明显增多,500万美元以上的项目有22个,总投资1000万美元以上项目13个,服务业项目增长较快。欧美投资快速增长,韩国和港台投资势头强劲。港台地区投资项目27个,协议注册外资5543万美元;美国、德国、英国等发达国家投资项目26个,协议注册外资10160万美元;韩资项目6个,协议注册外资1117万美元。全市七个省级开发区新批外商投资项目19个,协议注册外资10809万美元,实际外商直接投资4252万美元。涉外税收对我市外向型经济发展影响力日益加大,从绝对数额看,涉外税收连年稳定增长,从相对数额看,涉外税收占税收总收入比重不断增加。(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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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份 |
涉外税收入库额 |
增长幅度 |
占全市工商税收总额的比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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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5 |
78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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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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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 |
17559 |
122.2% |
11.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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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 |
66917 |
291.1% |
24.6% | 随着新的征管模式进一步实行流程化管理,当前我市涉外税收服务的观念、类型、深度和广度与国际税收服务的要求都还存在明显的差距,需要不断提升服务层次:要求服务形式由随意走向规范;要求服务方式由被动走向主动;要求服务内涵由单一走向周全;咨询服务由包办走向中介。因此,必须树立适应我市外向型经济发展的现代税收服务观,进一步建立健全涉外税收服务体系,寓涉外税收服务于各项税收管理之中,为纳税人营造优良的税收环境。
二、当前建立涉外税收服务体系的现状及存在问题
根据我市外向型经济发展的需求,我市在建立涉外税收服务体系方面已经做了一些工作:一是开辟税收“绿色通道”,建立重点税源企业联络员制度,为企业提供专门的税收政策、咨询辅导、涉税事宜办理、产品配套信息等资讯,增强了税收服务的主动性;二是创好税收服务品牌,形成以纳税人为中心的“税收管理客户化”理念。三是服务与管理并重,寓服务于管理。积极为纳税人提供涉外税收政策咨询、营销信息等服务,逐渐形成良性互动的征纳关系。四是建立涉外税收管理电子信息资料库,构建“共享型”征管网络。初步建立了涉外税收行业指标库、反避税信息库进行分类统计汇总分析,集中反映盐城涉外经济税收的发展趋势和结构比例,为各级领导的决策提供客观依据。五是运用国际税收管理手段,不断提高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通过涉外审计预审计、反避税、情报交换、售付汇管理等国际税收管理手段,注重引入风险评估理论,从其会计制度设置和内部控制等方面为纳税人当好参谋。六是以人为本,通过组织业务骨干参加国际税收协定、审计、反避税、情报交换业务以及韩语培训的形式,致力于造就一支高素质的涉外税收管理队伍。
但是建立健全更高层次的涉外税收服务体系还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存在片面强调涉外税收优惠服务的思想误区。去年我们就对全市100家外商投资企业进行了问卷调查。其中调查是什么原因吸引外商在盐投资,选择"市场前景看好"企业数量是选择"外商环境好"和"有优惠政策"的企业数量之和的四倍。减免税属于直接优惠,片面地强调减免税也将侵蚀财政收入、诱发投机现象。
二是长期以来对纳税人的遵从成本关注不够全面。对纳税人而言,不合理的、太大的遵从成本的抵触心态远大于正常税款的支付,过高的遵从成本不利于吸收国外投资,甚至在某种程度上会抵消对外税收优惠的作用。
三是国地税业务管理衔接脱节现象影响涉外税收服务效能。行政审批中心的设立解决了外商税务登记“不衔接”的问题,但入门后如何在搞好服务的问题上要广辟渠道应把从经济到税收这一根本原则贯穿在税收征管的各个环节之中,目前国地税税收信息“不共享”,两部门的征管方式虽然略有差异,但执法依据相同,税务管理的要求和目标是一致的,纳税人报送的财务会计报表也是相同的,可是在实际工作中,两部门对纳税人的信息资源尚未建立共享的税收征管数据库。
四是尚未建立畅通的涉外税收服务情报网络。目前企业涉税信息主要来源于纳税人自行上报,管理部门过分依托征管信息系统提供的各种数据信息,尚不能注重与其他政府部门联系及时了解外资“请进来”与“走出去”的最新信息,需要加大涉外税收服务的针对性,建立畅通的涉外税收情报网络。如对我市第一家在韩国投资的企业滨海海旺达公司韩国生产千层豆腐和爆米花项目,射阳河海运输公司在香港投资60万美元从事冷藏集装箱和租赁的物流项目,由我市援助的瓦努阿图的农业项目,涉外税收部门未能及时与外经等部门策划好对其进行全程税收服务的规划;尚未与金融系统联网以全面掌握资金活动信息数据,与交通邮政部门并网以掌握货物流转情况,与能源企业并网以掌握水电能源消耗以分析其生产经营情况,与我市10 家获得外经经营权公司和50多家劳务中介企业建立联系了解掌握从事建筑和缝纫等跨国劳务项目等涉税信息,信息不畅通导致了涉外税收服务的不匹配性,导致对跨国纳税人的服务管理处于被动状态。
五是专业人员的缺乏,制约涉外税收服务渠道的开拓。目前,特别是基层涉外税务部门缺少精通国际税收、西方会计、外语、专业审计的复合型人才,干部的现有业务素质和能力难以适应对大型跨国公司税收管理的需要,在为纳税人提供优质快捷的服务的问题上,无法实现诸如运用税收政策导向,进行税收筹划,调整产品结构,提高经济效益;通过纳税检查,发现纳税人财务核复、生产经营等方面的问题,采取帮扶措施,促其改善管理;以及合理运用国际税收协定,不滥用协定落实税收优惠政策等等,外商需要的公平合理有序的税收环境,需要涉外税收专业人员具备反避税、涉外审计、国际税收协定等多种业务技能,才能真正做到把依法征税与服务经济结合起来,广开税收服务渠道。
三、当前构筑健全涉外税收服务体系的应对措施
税收征管新格局的确立进一步细化了税收管理,赋予了它更深的内涵和更广的外延,这就要求我们在构筑涉外税收体系过程中广泛展开调查研究,切实摸清征管现状,全面了解外向型经济发展状况,尝试对企业进行“贴身”服务和人性化管理的模式。
(一)拓展涉外税收政策服务外延。目前税收征管新格局已经初步形成方便纳税人快捷办税的基本模式,申请、受理、流程启动环节全部纳入纳税大厅,可以让纳税人一次性办理完成基本涉税业务,流程控制的要求也体现了审批程序简捷。目前仅仅是形式上的到位,对于涉外纳税人而言,今年面临国家新的出口退税政策的影响。根据退税率下调的产品类别,涉及到我市出口总额65%以上,其中退税率下调3个百分点的一般机电产品、服装、棉纺织品等,属于我市的重点出口产品,占我市出口总额的45%左右。部分企业的出口成本增加,出口难度加大,涉外税收管理部门应在积极引导企业加快经营机制和经营战略的调整,加强对反倾销、技术壁垒以及国际税收协定等方面的研究,引导企业按照国际规则,积极采取应对措施。由于目前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差别较大,按资金的来源地原则划分企业性质,既不符合国际惯例,而且很容易给企业造成避税的漏洞,在税基界定、费用扣除等方面,也存在大量的差距,导致企业最终税负的不公平而即将面临内外资所得税合并,放弃特权仅享受国民待遇,做好政策服务导向,缓解两法合并后外资企业税负增加,减少冲击,保证新的税制平稳过渡问题应是当前涉外税收政策服务的着眼点。
(二)加强国地税信息共享,减轻涉外纳税人的遵从成本。重视税收遵从成本的研究标志着服务的效率观念提高到了一个新的层次。在新《税收征管法》中强调了工商与税务、税务与银行的配合支持,国税和地税也应当建立同级机构定期联系制度,涉外税收的联合年检、售付汇凭证管理等工作都要求加强国地税信息交流和联系,可以通过统一以税号作为基础信息识别码,实现征管信息共享,充分利用税收信息源;在税务检查方面,目前国、地税都在按照国家税务总局“集中征收、分类管理、一级稽查”的要求深化改革,国家税务总局组织的专项检查如对跨国纳税人支付特许权使用费等均要求国、地税稽查人员配合,方便纳税人,减少稽查费用,减清了纳税人支付遵从成本的心理影响;在对纳税人推行纳税信用评定管理工作方面,通过深入调研和初步试点,对不同等级纳税人按区别对待的原则、动态管理的原则进行区别管理,国地税联合进行税收信用评定,形成浓烈的宣传氛围,使纳税人真正认识到国税、地税形成合力的重要性,参评纳税人的纳税意识明显增强,既减少了纳税人的税收遵从成本,又共同创造良好的税收服务环境。
(三)提高涉外税收服务水平应与信息化建设融为整体。传统的粗放型税收征管方式已经无法适应对跨国纳税人和大型的境内纳税人进行税收服务工作的需要,必须以税收信息化建设为支撑点,运用现代科技提升税收征管的水平。要提高涉外税收服务层次必须立足科技,广泛进行调查,整理国际税收管理的业务需求,积极与信息部门沟通,献技献策,将现有涉外审计简化版、反避税软件、汇算清缴软件程序写入,合理规避重复劳动,将涉外税收业务信息从体外循环以最快的速度、最低的成本将涉外税务网络延伸到纳税人和社会之中,构筑科学化的涉外税收管理体系。
(四)以人为本,尝试对涉外纳税人企业"贴身式"服务。近年来随着经济形势的发展,一方面与税收工作密切相关的财务会计制度变动频繁,另一方面国际税收管理逐步成为涉外税收的主要工作,税收征管新格局要求建立一支高素质、专业化、执行力强和具备团队精神的涉外税收队伍,增加队伍的执行力和团队精神。我市可根据当前涉外税收特点试行涉外税收管理员制度,在涉外税收“管事制”管理模式基础上设立税收管理员岗位,对龙头企业派驻联络员,通过对重点税源户管理服务的延伸,形成若干相互配套又相对独立的税收征管责任区。这就要求涉外税收管理员多渠道、多形式、多层次不断“充电”,强化统计分析、心理学、社会学等相关学科的专业培训,提高对各类管理软件及现代化网络技术的运用水平,建立税情监控底册,提高对企业进行“贴身”服务和人性化管理的能力。
(五)依托社会中介机构,构筑涉外税收社会服务体系。发挥社会服务体系作用,依法支持税务代理事业的发展,支持税务代理等中介服务机构在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开展业务,鼓励纳税人本着自愿原则,委托税务代理机构代为办理涉税事宜,提高征管质量和效率,提高纳税人的办税质量和水平,最减少纳税人的纳税成本,树立良好社会形象,建立新型征纳关系。前段时间对税务代理工作脱钩改制的专项清理检查,使税务代理更加规范,我们更有理由依法支持税务代理,发挥税务代理的中介作用,使社会中介服务成为税收服务的有益补充,既使纳税人从繁杂的纳税活动中解脱出来,节约纳税费用,又可以减轻税务机关的稽查,检查工作负责,降低执行成本。跨国纳税人非常注重通过专业税务代理机构办理涉税业务,降低遵从成本,如日本的税理士制度,有85%以上的工商企业是通过税理士代理办税。一个健全的服务体系不可缺少代理环节,税务机关不能长期将服务停留上全天侯无假日服务、提醒式服务等诸如保姆型服务层次上,税务代理人由国家有关部门考核认定,或通过资格考试后经批准择业的注册税务师担任,他们熟悉法律法规和征管程序,能为被代理人及时准确办理纳税事宜,合理借助税务代理对当前新征管模式中实行的集中征收具有辅助作用,建立完善的代理机构,建立与代理机构的联系互动,启动税务代理市场,有利于更好为纳税人做好税收筹划,提升涉外税收服务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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