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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个体建账 精细个税管理         ★★★ 【字体:
规范个体建账 精细个税管理
作者:张  俊    文章来源:湖北省房县国家税务局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7-24
 推行个体工商户建账建制管理模式不仅是降低征税成本,规范个体税收管理,提高税收征管质效的有效途径,更重要的是衡量个体经营者是否足额入库税款的重要依据。国家税务总局2006年17号令颁布出台了《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暂行办法》,为个体工商户查账征收管理指明了方向。为详实了解个体建账的实际情况,房县国税局组织征管、税政、税源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在全县筛选具有代表性的个体户50户,进行了深入调查研究,并提出征管建议,愿与大家共同探讨。

    一、房县个体工商户建账现状

    截止2008年6月,全县个体工商户登记户数为3339户,其中:双定户3145户,占个体工商户总户数的94%,查账征收户194户,仅占个体工商户总户数的6%;个体税收管理员40人,占全局在岗人员的25%,平均每人管户达84户。从个体建账管理的角度,我们将个体工商户划分为四类:一是未建账户。通过典型调查,50户纳税人未建账的有14户,占28%。这类纳税人经营规模、经营面积比较小,收支业务简单,从业人员1至2人,门面为自家的或租用的,购买商品、居家开支都在销货款内坐支,所有的账“心里”装,他们普遍认为没有必要建账。二是建流水账户。建有流水账的有19户,占调查总数的38%,所建流水账无库存商品账目或产成品账,这类纳税人经营规模稍大些,每天只有现金和收入登记流水账,进货有记录,销货有登记,但为了图方便省事,不想取得或未能取得合法商业凭证,更没有按要求进行财务核算,他们普遍认为想如实建账,但合法凭证难以取得。三是建简易账户。调查中建简易账的有12户,占24%,这类纳税人经营规模较大,出于了解经营盈亏情况,他们自行建立了简单的收支账,并运用会计科目,记载销售收入、成本费用等情况。四是建复式账户。调查建有复式账,且账目较为规范的仅有5户,占10%。这类个体户经营规模较大,他们建账的目的是办理一般纳税人手续,所建账目较为规范,基本符合税务部门的要求。

    二、个体工商户建账的主要问题及特征

    通过对近年来个体工商户建账工作的调查分析,发现有90%以上个体户未建账或建账不规范,账目反映不真实,个体建账面临的主要问题和特征:

    1、纳税人有抵触情绪。一是以前普遍实行定期定额征收,计税方法、办税手续简单,省时省力,迎合大多数纳税人的心态,部分纳税人不想建账。二是实行建账建制手续繁多,部分个体户对建账建制抱消极态度,产生抵触情绪,不愿建账。三是有些个体户认为经营规模太小,不必要建账;有些个体户文化水平低,没有能力建账。四是有些个体户认为建账后,经营情况暴露无遗,税务部门一目了然,按实交税比定额税税负重,自己无利可图,从个人利益出发,不愿建账或不敢建账。

    2、税务部门督导不力。一是个别税收管理员对个体建账政策领会不透,自身体业务水平有限,导致对纳税人建账宣传不够,辅导不力;二是少数税收管理员对个体建账缺乏正确的认识,认为个体管理几十年都是实行定额征收,既省事又方便,督促个体户建账既费时又费事;三是部分税收管理员认为,个体户就是建账也纯粹是敷衍了事,建假账是普遍现象,建账后更难管理,对个体建账放松了管理;四是在建账过程中,对纳税人反映的实际问题没有进行深入研究,对纳税人提出的具体困难没有及时进行解决,导致建账工作不能顺利开展。

    3、社会环境相对不公。一是少数个体户愿意建账,但自身能力和水平有限,想聘请中介人员代为建账。但自身经济承受力又不允许。目前,我县中介机构虽有,但因报酬少、风险大,而且没有一套健全的管理办法和激励机制,使代账业务开展不深。特别是现在个体户经营进、销货法定核算票据取得不及时不完整,影响建账真实性,对不真实账目,中介机构不敢“代账”。二是双定户和个体建账户税负客观上存在不公平,同等规模,同行业或同等经营水平建账户的税负相对较高,同时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税负也不公平的,导致纳税人不愿意建账。三是国、地税、工商等职能门没有统一的建账管理办法,造成管理对象相同,管理方式却不同,影响了建账工作的开展。

    4、发票管理力度不够。一是销货不愿开具发票。目前对个体定期定额户税收征管实行“定额+开票”的管理模式,通过发票比对等方法,在定额执行期内,定期定额户当期发生的经营额超过核定的经营额30%的,要向国税机关进行申报并缴清税款,同时税务机关要重新核定税款,造成个体户销货不愿开票;二是进货索取发票困难。全县工业品生产不发达,多数经营户在武汉、襄樊、十堰等地的批发市场进货,难以索取发票。只有极少数从厂家进货,但也是小规模纳税人或家庭工厂的产品,也无发票可取。致使纳税户难以取得原始发票,缺少建账的基础,即使建账也是一本“流水账”或“糊涂账”。三是消费者没有索取发票的习惯。尽管近年来对发票知识进行了广泛宣传,积极推行有奖发票的使用,但推行面不广,消费者没有养成进货索取发票的习惯。

    三、加强个体工商户建账的对策

    针对存在的问题,笔者建议,应当采取多种措施,在严格执行总局出台《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基础上,要更新思想观念,加大宣传力度,创新管理方法,服务税收征管,全面推动个体工商户建账工作迈向程序化、规范化、精细化管理工作轨道。

    1、深化宣传,提高建账意识。首先要高度重视个体建账工作,要认识到个体建账可以改变过去那种简单粗放的“定税”管理,有利于个体规范化管理,有利于推进依法治税,努力从安于现状的征管模式向克服困难、勇于创新上转变,为建账工作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其次要大力宣传建账的作用、目的和意义,让广大纳税人充分认识建账不仅是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也是诚信纳税的需要,更是公平税负、促进个体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需要,使广大个体工商户自觉转变思想观念,积极主动地配合税务部门搞好建账建制工作,从而促使他们诚实经营、依法纳税。再次要正确对待建账中的矛盾和困难,随时跟踪检查建账户所建账务,积极研究建账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制定新措施,推广新经验。

    2、服务引导,优化建账环境。一是要辅导个体建账。从目前个体工商户总体来看,文化素质普遍较低,财会专业知识相当缺乏,如果不经过培训,是难以建起账证的。为此,要经常开展建账培训活动,使个体户懂得基本的财会知识,懂得基本的建账方法和记账原理,并根据个体工商户经营规模大小和文化层次的高低区别对待。二是要注重点面结合。以抓“大户”带动“小户”,选择个体税源大户,法制观念强,文化素质相对高的个体工商户作为建账试点,在保证建账质量的前提下逐步扩大建账户的数量,从而达到以点带面的目的。三是要提高部门协作意识,就国、地税管理对象来看,存在着“共管户”;就税收政策来看,国、地税同时执行着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建账管理办法,具有“统一性”。因此,国、地税部门对个体户建账在认识和管理应做到思想统一、口径一致、相互配合、协调管理,共同推进个体建账管理工作的开展。

    3、稳步推进,实施分类建账。按照“建账真实、方便管理”工作原则,区别不同行业的业户,分别建立复式账、简易账或粘贴账,分阶段稳步推进。一是对达不到建账标准的,必须由纳税人申请,税务机关批准建粘贴账。二是对申报征收的个体户及时督促建账。三是对机动车、石油经营业户,借助车购税系统或税控加油机管理,督促纳税人建账。四是对超市行业督促纳税人按规定使用税控收款机和卷筒式发票,凭税控现金收款单记账。此外对起征点以上纳税户实行“定税”为主,辅以建账管理。

    4、规范管理,拓宽用票领域。发票是记账和核算的合法凭证,只有畅通发票开具和索取渠道,才能保证建账工作的有效开展。一是提高消费者索取发票的意识。扩大有奖发票使用范围,建议在推广定额有奖发票的基础上,全面推行有奖发票,使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是更容易获得消费凭证,提高消费者购货索票的意识。二是对纳税人外地进货实行“报验”制。对纳税人在外地进货不能取得发票的情况,可以造进货清单报税务机关核查,经税务机关如实核查后,通过进货清单记账,减少纳税人取不到进货合法凭证的烦恼。三是推行发票源头监控。对县内开具发票的单位或个人,要通过日常巡查、税收稽查、消费者举报等渠道,开展对发票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促进开票方按规定开具、提供发票。四是建立普通发票信息共享系统。建议上级税务机关,依据现有信息网络基础,建立全国“违规发票举报平台”,不能取得发票的纳税人,可以向当地税务机关举报,通过平台对不按规定开具发票行为进行异地核实,经核实无误的建议给予举报人一定的物质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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